2020-12-02

本公司第二屆董事席次為九席,其中三席為獨立董事,113年度截至114年5月16日止,本公司董事會開會10次,本公司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董事長 能率創新(股)公司
代表人:胡湘麒
10 0 100  
董事 能率創新(股)公司
代表人:董俊仁
10 0 100  
董事 能率創新(股)公司
代表人:董俊毅
10 0 100  
董事 能率創新(股)公司
代表人:小原正美
8 2 80  
董事 高橋裕也 10 0 100  
董事 杉山晉平 10 0 100  
獨立董事 陳威宇 10 0 100  
獨立董事 林天送 10 0 100  
獨立董事 陳哲生 10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本公司於2020年03月20日股東書面決議選任獨立董事,同時即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規定,有關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之說明,請參閱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事。
  2.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董事會日期/期別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參與表決情形
    113.01.16
    第三屆第六次
    胡湘麒先生、董俊仁先生、董俊毅先生及小原正美先生 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授與經理人員工認股數額分配案 自身利益-身兼經理人及具控制力公司經理人 表決時離席,其餘出席董事經代理主席林天送先生徵詢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01.16
    第三屆第六次
    胡湘麒 112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給付建議案 自身利益-身兼經理人 表決時離席,其餘出席董事經代理主席林天送先生徵詢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113.09.24
    第三屆第十次
    胡湘麒及小原正美先生 112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給付建議案。 自身利益-身兼經理人 表決時離席,其餘出席董事經代理主席董俊仁先生徵詢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114.01.14
    第三屆第十三次
    胡湘麒 113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給付建議案 自身利益-身兼經理人 表決時離席,其餘出席董事經代理主席林天送先生徵詢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3.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評估週期評估期間評估範圍評估方式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 113/01/01 ~ 113/12/31 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成員內部自評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C.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D.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E.內部控制
    F.其他項目
    每年執行一次 113/01/01 ~ 113/12/31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 董事自評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B.董事職責認知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F.內部控制
    G.其他項目
    每年執行一次 113/01/01 ~ 113/12/31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自評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能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F.其他項目
    每三年執行一次 111/08/01 ~ 112/07/31 董事會績效評估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A.董事會之組成。
    B.董事會之指導。
    C.董事會之授權。
    D.董事會之監督。
    E.董事會之溝通。
    F.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G.董事會之自律。
    H.其他如董事會會議、支援系統等。
  4.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每季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審核公司經營績效及重要營運策略討論,113年度共召開7次董事會,董事整體出席率達98%。
    (二)本公司已設立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並於113年5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
    (三)本公司之董事會召開時,是需求邀請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及各部門主管與會向各董事、獨立董事報告財務報表查核狀況、公司近期財務、業務、研發狀況、永續發展推動計畫及內部稽核結果,確保董事們獲知最完整、最詳實資訊。
    (四)本公司設專人負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各項訊息之揭露,並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及「重大偶發事件通報程序辦法」提升資訊揭露透明度。
    (五)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董事會已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經營指南」、「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道德行為標準」、「風險控管政策」、「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董事進修推行要點」,將持續修訂其他相關規範,以落實公司治理最高原則。
    (六)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一次對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各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進行內部評估,113年度評估結果提報114年1月14日董事會;112年度委任「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進行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7月31日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及改善計畫提報113年1月16日董事會並揭露於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