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資訊公開,並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之相關資訊如下:

  1.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企業社會責任之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2. 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及維護社會公益等因素對公司營運與財務狀況所產生之風險與影響。
  3. 公司為企業社會責任所擬定之履行目標、措施及實施績效。
  4. 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5. 主要供應商對環境與社會重大議題之管理與績效資訊之揭露。
  6. 其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應採用國際上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引,以揭露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情形,並宜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以提高資訊可靠性。
其內容宜包括:

  1. 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2. 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3. 公司於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促進經濟發展之執行績效與檢討。
  4. 未來之改進方向與目標。